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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5:長春經開2016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2017-04-28 08:00:00
公司代碼:600215                                               公司簡稱:長春經開

                    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16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 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 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1. 公司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有效□無效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 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適用√不適用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5.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是否與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結論一致

    √是□否

6.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與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

司,長春經開集團東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經開集團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工程電氣安裝有限公司,長春經開大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和長春經開集團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等。

2. 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占比:

                               指標                                        占比(%)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100%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之比                     100%

3.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和事項包括:1、組織架構;2、發展戰略;3、人力資源;4、社會責任;5、企業文化;6、資金活動;7、采購業務;8、資產管理;9、銷售業務;10、工程項目;11、擔保業務;12、業務外包;13、財務報告;14、全面預算;15、合同管理;16、關聯交易;17、內部信息傳遞;18、信息系統;19、內部監督等。

4.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

    發展戰略、財務報告、資金活動、資產管理、采購業務、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關聯交易、全面預算等。

5.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遺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說明事項

    無

(二).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結合本公司內部控制手冊和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1. 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是否與以前年度存在調整

    □是√否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內部控制缺陷可

能導致或導致的                             資產總額的0.5%  �Q錯

潛在錯報與資產    錯報�R資產總額的1%      報資產總額的1%        錯報資產總額的0.5%

管理相關的,以資

產總額指標衡量

內部控制缺陷可

能導致或導致的                             營業收入的1% �Q錯報

潛在錯報與利潤    錯報�R營業收入的3%       營業收入的3%          錯報營業收入的1%

表有關的,以營業

收入指標衡量

說明:

    定量標準中所指的財務指標值均為公司上年度經審計的合并報表數據。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定性標準

                  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

重大缺陷          ②公司已經公告的財務報告出現重大差錯進行錯報更正;

                  ③注冊會計師發現的卻未被公司內部控制識別的當期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④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門對公司的對外財務報告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監督無效。

                  ①未依照公認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③對于非常規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施且沒有

                  相應的補償性控制;

                  ④對于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存在一項或多項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證編制的財務

                  報表達到真實、完整的目標。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直接財產損失金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    500萬元�Q直接財產損 10萬元�Q直接財產損失金

額                �R1000萬元              失金額1000萬元         額500萬元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主要以缺陷對業務流程有效性的影響程度、發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缺陷性質                                      定性標準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高,會嚴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嚴重加大效果的不確定

                  性、或使之嚴重偏離預期目標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高,會顯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顯著加大效果的不確

                  定性、或使之顯著偏離預期目標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小,會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確定性、或

                  使之偏離預期目標為一般缺陷。

(三).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無

1.4.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2.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無

2.4.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1.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

    □適用√不適用

2. 本年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及下一年度改進方向

    □適用√不適用

3. 其他重大事項說明

    □適用√不適用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陳平

                                                             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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