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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華科技: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四次)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6-04 01:08:50
證券代碼:000733 證券簡稱:振華科技 公告編號:2020-51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 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四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19年12月24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6個月內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短期(不超過6個月)保本浮動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根據董事會決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13,000 萬元購買銀行理財產品?,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理財產品主要內容 1. 產品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利多多公司穩利固定持有期JG6001期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7天) 2.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3. 購買金額:13,000萬元人民幣 4. 計劃銷售期:2020年5月29日 5. 產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6月1日 6. 產品到期日:2020年6月8日(遇假日順延) 7. 預期年化收益率:如果在產品觀察期的產品掛鉤指標低于或等于5%,則產品預期收益率為2.75%/年;如果在產品觀察期的產品掛鉤指標高于5%,則產品預期收益率為1.35%/年。 8. 產品掛鉤指標:倫敦銀行間美元一個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當日倫敦時間上午11:00公布。 9. 風險提示 (1)政策風險: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僅是針對當前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所設計;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則其將有可能影響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投資、兌付等行為的正常進行,進而導致本結構性存款產品不能獲得預期的產品收益,若產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型,甚至不能獲得本金回收。 (2)市場風險: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可能存在市場利率上升、但該產品的收益率不隨市場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資組合及具體策略的不同,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變化趨勢與市場整體發展趨勢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實際投資收益低于預期收益的可能。 (3)延遲兌付風險:在約定的投資兌付日,如因投資標的無法及時變現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況導致無法按期分配相關利益,則客戶面臨結構性存款產品延遲兌付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對于有確定投資期限的產品,客戶在投資期限屆滿兌付之前不可提前贖回本產品。 (5)再投資風險:浦發銀行可能根據產品說明書的約定在投資期內行使提前終止權,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實際運作天數短于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期限。如果結構性存款產品提前終止,則客戶可能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敗風險:在募集期,鑒于市場風險或本產品募集資金數額未達到最低募集規模等原因,該產品有可能出現募集失敗的風險。 (7)信息傳遞風險:客戶應根據客戶權益須知中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詢本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結構性存款產品信息,并由此影響客戶投資決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將由客戶自行承擔。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如果客戶或浦發銀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火災、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流行病、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中國人民銀行結算系統故障、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蛲V菇灰?、金融危機、所涉及的市場發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違反該規定而無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約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產品資金損失的擴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 后繼續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浦發銀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則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結構性存款產品,并將發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的資金劃付至合同中約定的客戶指定賬戶內。 二、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之間沒有關聯關系。 三、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一)公司財務部設專人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存在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二)公司審計部為理財產品業務的監督部門,對公司理財產品業務進行事前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后審計;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和購買理財產品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投資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運轉。通過適度的低風險短期理財,對閑置的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五、前十二個月內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過去十二個月內使用募集資金購 買理財產品,以及銀行理財產品到期情況已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相關公告日期詳見如下表格: 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 公告日期 公告名稱 2019/6/29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三次)的公告 2019/7/31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四次)的公告 2019/9/5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五次)的公告 2019/9/27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六次)的公告 2019/10/16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七次)的公告 2019/11/25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八次)的公告 2019/12/28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十九次)的公告 2020/2/17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次)的公告 2020/3/21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一次)的公告 2020/3/27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二次)的公告 2020/4/30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第二十三次)的公告 銀行理財產品到期情況: 公告日期 公告名稱 2019/6/5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四次)到期的公告 2019/6/6 關于對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四次)到期公告進行更正的公告 2019/6/12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一次)到期的公告 2019/6/25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一次)到期的公告 2019/6/26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二次)到期的公告 2019/7/31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三次)到期的公告 2019/9/5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四次)到期的公告 2019/9/27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三次)到期的公告 2019/10/10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五次)到期的公告 2019/11/21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七次)到期的公告 2019/12/26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八次)到期的公告 2019/12/27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六次)到期的公告 2020/2/6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九次)到期的公告 2020/3/19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二十次)到期的公告 2020/3/27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十九次)到期的公告 2020/4/23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二十一次)到期的公告 2020/4/27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二十二次)到期的公告 2020/5/30 關于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第二十三次)到期的公告 本次購買理財產品事項在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范圍內。 六、備查文件 《浦發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國振華(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30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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