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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臥龍電驅關于2018年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第二期與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數量調整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6-20 01:03:51
證券代碼:600580 證券簡稱:臥龍電驅 編號:臨 2020-045 臥龍電氣驅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8年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第二期與預留授予第 一期行權數量調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行權人數為 240 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權人數為 217 人,預留 授予第一期行權人數為 23 人。 本次行權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 673.10 萬份,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權股 票期權數量調整為 605.10 萬份,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股票期權數量調整 為 68.00 萬份。 一、 本次股票期權行權的決策程序和批準情況 1、2018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七屆七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七屆四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了《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審核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的議案》。公司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內部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后,監事會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 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18 年 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 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本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辦公系統和公示欄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內,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18 年 2 月 1日,公司七屆五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的說明的議案》。 3、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 <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公司實施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關于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七屆八次臨時董事會、七屆六次監事會審議通過 了《關于調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關規定。公司分別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2018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及《2018 年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公告》。 5、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七屆十三次董事會、七屆八次監事會審議通過 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回購注銷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次回購注銷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6、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七屆十八次臨時董事會、七屆十一次監事會審 議通過了《關于向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確定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 分的授予日為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 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7、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七屆二十三次臨時董事會及公司七屆十四次監 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期期權首次授予部分行權及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20 名激勵對象因離職等原因被取消了激勵資格,公司擬注銷股票期權187.00 萬份,本次調整后 2018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為 235人,股票期權總數為 2,168.00 萬份;公司董事會認為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期期權首次授予部分行權及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已經成就。關聯董事回避了相關議案的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8、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七屆二十四次董事會及公司七屆十五次監事會 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與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與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發表了意見,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9、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七屆二十八次臨時董事會、七屆十九次監事會 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已授予未行權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事項發表了意見,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10、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七屆三十次董事會、七屆二十次監事會審議《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第二期與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 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第二期與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關聯董事回避了相關議案的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11、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七屆三十一次臨時董事會及公司七屆二十一次 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18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與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此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與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發表了意見,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上海嘉坦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行權的基本情況 根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20】第 ZI10477 號驗資報告, 激勵對象最終認購的公司股份數為 673.10 萬股,即本次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 673.10 萬份,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權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 605.10 萬份,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 68.00 萬份,激勵對象具體行權情況如下: 姓名 職務 行權數量(萬份) 行權占已授予期權總量的百分比 高關中 副總經理 6.00 0.24% 張紅信 副總經理 4.50 0.18% 核心管理、技術、業務人員 (238人) 662.60 26.47% 總計 673.10 26.89% 2、本次行權股票來源情況 本次行權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3、行權人數 本次行權的激勵對象人數為 240 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權人數為 217 人,預留授予第一期行權人數為 23 人。 特此公告。 臥龍電氣驅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6 月 20 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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