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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康股份: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發布時間:2018-08-02 03:23:00
證券代碼:002411 證券簡稱:必康股份 公告編號:2018-111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8年5月11日召開的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532,283,90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8年7月10日,除權除息日為:2018年7月11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權益分派對象為:截止2018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18年7月11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8*****207 新沂必康新醫藥產業綜合體投資有限公司 2 01*****866 李宗松 3 00*****283 周新基 4 08*****235 陜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8年7月3日至登記日:2018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五、其他說明 1、自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2、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權益分派方案的實施時間距離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江蘇省新沂市鐘吾南路18號財政局北樓八樓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事務部 咨詢聯系人:羅旭 咨詢電話:0516-81619810 傳真電話:0516-81619810 七、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蘇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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